2009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3)

来源:网络发布时间:2009-06-19

四、第三考试科目《建筑结构与设备》

3.1建筑结构:

3.1.1对建筑力学的概念有基本了解,对荷载的取值及计算,结构的模型及受力特点有清晰的概念。对一般杆系结构在不同的荷载作用下的内力及变形有一个基本概念。

3.1.2对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基本性能,使用范围及主要构造能进行较为深入的了解及分析,对钢结构及木结构的基本概念有一般了解。

3.1.3了解多层建筑砖混结构,底框及底部两层框架及中小跨度单层厂房建筑结构选型基本知识,了解建筑抗震基本知识及各类建筑的抗震构造,各类结构在不同烈度下的使用范围,了解地质条件的基本概念,各类天然地基及人工地基的类型及选择原则。

3.2建筑设备3.2.1了解在中小型建筑中给水储存,加压及分配;热水及饮水供应;消防给水与自动灭火系统;排水系统、通气管及小型污水处理等。

3.2.2了解中小型建筑中采暖各种方式和分户计量系统,及其所使用的热源、热媒,了解通风防排烟、空调基本知识,以及风机房、制冷机房、锅炉房主要设备和土建关系,了解建筑节能基本知识,了解燃气供应系统。

3.2.3了解在中小型建筑中电力供配电系统,室内外电气线路敷设,电气照明系统,电气设备防火要求,电气系统的安全接地及建筑物防雷;了解电信、广播、呼叫、保安、共用天线及有线电视、网络布线及节能环保等措施。

五、第四考试科目《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4.1法律、法规4.1.1了解与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基本精神;熟悉注册建筑师考试、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及注册建筑师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规定;了解设计业务招标投标、承包发包,及签定设计合同等市场行为方面的规定;熟悉设计文件编制的原则、依据、程序、质量和深度要求,及修改设计文件等方面的规定;熟悉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管理方面的规定;了解城市规划管理、房地产开发程序和建设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了解对工程建设中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

4.2技术规范4.2.1熟悉并正确运用一般中小型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规定与标准,特别是掌握并遵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条文,全面保证良好的设计质量。

4.3经济4.3.1了解基本建设费用的组成;了解工程项目概、预算内容及编制方法;了解一般建筑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和土建工程分部分项单价;了解建筑材料的价格信息,能估算一般建筑工程的单方造价;掌握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4.4施工4.4.1了解砌体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防水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地面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基本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