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司马光撰写的《居家杂仪》中有:“凡为子为妇者,毋得蓄私财。俸禄及田宅所入,尽归之父母舅姑。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这一主张的根本目的是( )
本题考查程朱理学的相关知识。根据所学可知,《居家杂仪》是北宋政治家、史学家司马光为本家族撰写的“家族法规”,也意在为天下万姓家庭立规订矩。材料强调的是纲常伦理,认为儿女、人妇不拥有私财,就是对父母的孝顺、对丈夫的尊重,B符合题意;其它选项皆不符合材料主旨。
准确解读材料、获取材料有效信息并结合所学宋明理学的相关知识,根据题意和要求选出正确的答案。
没有抓住材料的主旨而误选A;误读、曲解题意而误选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