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应当按托管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5%计算经纪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B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应当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规模的1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对未进行风险对冲的证券衍生品和权益类证券分别按投资规模的30%和20%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对已进行风险对冲的权益类证券和证券衍生产品投资按投资规模的5%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C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分别按专项、集合、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8%、5%、5%计算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
D证券公司设立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的,应当对分公司、证券营业部,分别按每家2 000万元、500万元计算风险资本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