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任何联邦法院的法官或最高法院的法官,年届七十,而不利用退休的机会享受养老金,当时在任的总统,应按宪法要求征得参议院的同意,任命一名新的法官。”关于罗斯福总统这一呼吁改革法院的演说,下列评价不正确的是( )
“联邦法院的法官或最高法院的法官”人数太少,不具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代表性,故A项错误,符合题意;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符合材料“总统这一呼吁改革法院”,故B项正确,不符合题意;“年届七十”“任命一名新的法官”,改革法院有利于提高法院的效率,故C项正确,不符合题意;“在任的总统,应按宪法要求征得参议院的同意,任命一名新的法官”,体现了三权分立原则,故D项正确,不符合题意。
本题主要考查美国共和制的确立和准确解释历史信息能力。
本题直选法,A选项明显不是题干所说主旨。如果使用排除法解此题将非常麻烦。
容易把C作为错误答案。本来最高法院法官自愿还是自身健康和叛国等情形下才去职,而这里70岁就退休,再由总统提名新法官,显然政府总统的影响力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