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15.0分
历史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齐太仓令获罪当施黥刑(古代肉刑之一,在脸上刺字),其小女儿缇萦上述请求将自己没官为奴以替父罪,并指出肉刑一旦受之,“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汉文帝为缇萦的孝心感动,遂下诏说:“刑至断肢体,刻肌肤,终生不息”,是“不德”,遂下令废除肉刑,并着手改革刑制:“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去发颈部系铁圈服苦役五年)”;“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死刑“弃市”(将犯人暴尸街头),但实施中受笞刑者大多死亡。随后,汉景帝在公元前156年和公元前144年又两次下诏减少笞数,第一次是笞五百减为三百,笞三百减为二百。第二次是笞三百减为二百、笞二百减一百。同时规定笞杖的尺寸,以竹板制成,削平竹节,以及行刑不得换人等。经历文景时期的改革,国家刑罚体系的中间部分被废除了,只保留了最上的死刑和底部的笞刑。

——田琳《西汉初年的刑制改革》

45.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汉初年刑制改革的过程并分析其原因。

46.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西汉初年的刑制改革。

第1小题正确答案及相关解析

正确答案

过程:文帝时期,废除了大量的肉刑,改以笞刑为主;景帝时期,进一步减轻笞刑程度。原因:吸收秦朝严刑峻法而暴政灭亡的教训;中国古代肉刑自身的弊端(过于残酷,并不能使得犯人改过自新);文帝时期刑制改革的不彻底性。

解析

此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史料的解读能力。第一小问回答时要紧扣过程来寻找材料中相关有效信息,“汉文帝十三年”“ 汉景帝在公元前156年和公元前144年又两次下诏减少笞数”就是解题的关键切入点。第二小问可以联系汉初面临的国家形势来分析刑制改革的背景。

考查方向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文景之治-汉初刑制改革

解题思路

此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史料的解读能力。第一小问回答时要紧扣过程来寻找材料中相关有效信息,“汉文帝十三年”“ 汉景帝在公元前156年和公元前144年又两次下诏减少笞数”就是解题的关键切入点。第二小问可以联系汉初面临的国家形势来分析刑制改革的背景。

易错点

此题易错点在于对背景的表述不全面而失分。

第2小题正确答案及相关解析

正确答案

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西汉初年的社会矛盾;有利于西汉政权的巩固;但另一方面,死刑和笞刑轻重相差过于悬殊,对于中等程度的犯罪,归于死刑则太重,归于笞刑又太轻,由此造成对犯罪事实的量刑困难。

解析

此题主要考查学生对历史现象的评价能力。根据材料我们知道汉初的刑制改革属于文景之治的基本环节,因此其改革作为对于汉初社会政治、社会经济的稳定、恢复发展都有积极作用,但我们还要根据材料中“经历文景时期的改革,国家刑罚体系的中间部分被废除了,只保留了最上的死刑和底部的笞刑。”来分析其不足之处,即仍然存在不规范、缺乏合理的差等阶梯。

考查方向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文景之治-汉初刑制改革

解题思路

这是中国法制史上首次重大刑制改革.

①它将肉刑从律典的法定刑中予以废除,使刑罚制度向着宽缓、文明的方向前进了一大步;

②废止残人肢体的肉刑有利于保存劳动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③以较文明的徒刑、笞刑和死刑取代肉刑,也为封建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因此,文景帝时期的刑制改革是刑制由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过渡的重要标志。 肉刑本是奴隶制的刑罚,它在汉初之所以仍被采用,是奴隶制残余在刑罚制度上的反映。文景二帝废除肉刑,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有利于保护社会生产力。尽管在刑制改革的过程中,局部范围内曾有过一定程度的反复,甚至有倒退;比如斩右趾刑改为死刑弃市,由轻变重;宫刑本已废除,但后来又予恢复;等等,但这些毕竟都属支流。废除肉刑使我国古代的刑罚手段由野蛮残酷变得相对文明。西汉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不仅废除了劓刑等肉刑,还确立了以徒刑和笞刑为主体的封建刑罚制度。自此以后,作为早期刑罚体系主要特征的肉刑不再是刑罚的主体,残酷的肉刑方法在观念上已不为人所接受。封建制刑罚体系中的徒刑、笞杖刑开始成为刑罚的主体,并不断走向完善与系统化。文帝、景帝及以后各朝代刑罚制度经历多次变革,至隋唐时期最终形成了中国封建五刑制度。可以说,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是中国古代法律超越野蛮、走向文明的里程碑。

易错点

此题易错点在于回答时容易遗漏对改革局限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