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4.0分
历史

3. 唐朝史书记载:“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到了宋代,一些相当繁盛的草市广泛分布

在乡村中,成为政府最基层的税收单位。两则材料表明( )

A

“市”的发展是政府精心管理的结果

B

宋朝广大乡村开始出现很多草市

C

草市的发展经历了从违法到合法的过程

D

草市的税收满足了政府开支的需要

正确答案及相关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选项与“诸非州县之所不得置市”不符。B选项说法错误,草市最初形成于南北朝时期。D选项只符合题干中材料的前半部分,不符合材料的后半部分。C选项正确,唐朝时,朝廷不允许在州县之所设置“市”,这意味着在其它地方形成的“市”是不符合朝廷之法的,“草市”本身含有不合法之意,但是,到了宋代,“草市”成为政府征税的对象,表明“草市”取得了合法地位。

考查方向

考查的是唐朝的坊市制。

解题思路

材唐代城市工商业较前发展,市区规划整齐,被看作是坊市制最成熟的典型。长安城内有南北向大街11条,东西向大街14条,全城居民区共104坊。城南有一条朱雀门大街,街的东西部各设有占地两坊(六百步)的东市和西市。街衢绳直,整齐划一。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到唐代后期,商业活动渐渐不限于两市,在两市邻近的各坊和城门附近,已有手工业者和商人设店、摆摊售货;大城市并出现夜市。北宋年间,这种自古相沿的市坊制已被打破,市场的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随之取消。城里随处可开设商铺,小商贩也可在各处沿门叫卖,夜市盛行,城厢内外形成繁华的商业区,并出现了专业性的批发交易市场。明清而后逐渐发展成近代的市场规模。

易错点

唐朝坊市制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容易错在B。